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文件 锦组发[2004]9号 关于印发《锦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党委,中省市直企事业单位党组、常委: 经市委同意,现将《锦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2004年3月11日
锦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意见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是《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方式之一。从省、市委组织开展的几次公选情况看,不仅为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而且有效改善了领导班子结构,增强了班子整体功能。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各地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人数要占新提拔同级领导干部总数10%"的要求,市委立足于用好的作风和好的制度选人,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本着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采取"双推双考"和资历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担任县(市)区长、主任助理。为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功能、增加活力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浓厚氛围,从而加快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努力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干练而又充满活力的领导层,为振兴锦州老工业基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基本原则: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国,任人唯贤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规范操作,增强实效的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的原则。 二、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职位和人数 (一) 确定公开选拔职位的基本原则 一是配齐强领导班子原则。通过公选,为职位出现空缺或年内有退居二线干部的领导班了,补充新生力量,进一步增强整体功能;二是改善领导班子专业知识结构原则。适应老工业基地振兴需要,补充一定数量的熟悉本部门专业知识的高层次人才;三是推进领导班子年轻化原则。着眼于我市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努力使领导班子配备年轻干部的比例达到上级规定要求。四是加强领导班子长远建设原则。立足于通过公选,为县(市)区党委换届和人大、政协届中调整做人事准备。 (二)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职位和人数 这次公开选拔20名领导干部,具体职位是: 1. 县级领导干部10名:市建委副主任、市民委副主任、市计生委副主任、市法制办副主任、市繈协办副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市外经局副局长、市地震局副局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各1名。 2.
县(市)区长、主任助理10名:黑山县政府县长助理、北宁市政府市长助理、凌海市政府市长助理、义县政府县长助理、古塔区政府区长助理、凌河区政府区长助理、太和区政府区长助理、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南站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各1名。其中,太和区政府区长助理、开发区管发会主任助理、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为女干部。
三、 公开选拔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 德才条件 1.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3.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劳动力
际问题,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3、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4、具备拟任职务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 (二)资格条件
1、报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位的干部,年龄应在42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县级领导职位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市)区长、主任助理职位的干部,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69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县级领导职位的干部,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报考县(市)区长、主任助理职位的干部,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及相应的外语水平。
3、报考县级领导职位的干部,应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院校和科研单位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曾担任过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现改任非领导职务的也可报考);在国有(含改制)大型企业担任中层正职、中型企业担任党政正职或在国有(含改制)大型企业担任中层副职、中型企业担任班子副职、小型企业担任党政正职两年以上;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工作满两年以上。
报考县(市)区长、主任助理职位的干部,应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院校和科研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一年以上;在国有(含改制)大型企业担任中层副职、中型企业担任副职、小型企业担任党政正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 历、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4、报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位,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法律专业学历;报考市民委副主任职位的应是少数民族。其他职位不限。 5、报考县级领导职位,面向全省;报考县(市)区长、主任助理职位,面向锦州地区。
6、身体健康。 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1、 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将通过辽宁日报、锦州日报、锦州晚报、辽西商报和锦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有关事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中省直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分别设立报名站,负责组织报名和报考者思想政治素质、资格条件的把关。市委要求,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干部经组织推荐,要应报尽报。锦州地区以外报名者,可直接到市公选办报名。报名时间从3月12日开始,到3月24日结束。报名时,报考者可申报3个公选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6张。各报名站统一将报名者的有关材料报送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 作办公室,
由市公选办负责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3月25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按报名者填报的第一志愿,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报名情况。3月25日至3月27日,报名者在3个志愿中进行调剂,确定一个报考职位。对经过自愿调剂后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公选职位予以取销,报名者可改报其他公选职位。
2、统一考试,择优筛选。拟于4月3日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和外语考试,报考县级领导职位的干部只考应知应会知识一张试卷,报考县(市)区长、主任助理职位的干部考应知应会知识和外语两张试卷。根据中组部下发的《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大纲》,应知应会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写作、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外语笔试,考英、日、俄三个语种,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一个语种考试。笔试后,对两张试卷成绩均超过及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根据笔试总分数,按每个公选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历评价的人选,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进入资历评价的人员名单。
3、资历评价,初定人选。4月上旬,各报名站负责报送进入资历评价人员的档案及相关材料,经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审核后, 由市委组织部组织有关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组成评委会,根据进入资历评价范围人选的本人档案和有关材料,按照统一标准,采取逐项量化评分的办法.对其受教育程度、任职情况、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为客观公正和全面准确地考察和评价干部的德才素质和工作表观,要把进入资历评价范围人选的笔试成绩带入资历评价阶段,将其笔试分数与资历评价分数按5:5的比例计入百分制总成绩,再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进入考察人选名单。
4、组织考察,确定人选。由市委组织部抽调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若干个考察组,于4月中旬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在此基础上提出拟任职人选名单,形成相关材料。之后,各考察组分别向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汇报人选情况,由市委组织部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县(市)区长、主任助理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的任职手续。
5、培训上岗。4月下旬,对公开选拔上来的领导干部进行为期一周的任职前培训。 五、管理和使用 l、对公开选拔上来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
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考察,经考察胜任现职的,办理转正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试任职级和待遇,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2、县(市)区长、主任助理职务为正科级,是中共党员的任各县(市)区政府党组成员或工委委员。
3、按干部管理权限,各县(市)区委负责对县(市)区长、主任助理进行日常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 4、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组织领导
这次公选是市委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一次重要实践,是从组织上保证加快振兴锦州老工业基地的客观需要,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决心。通过公选,不仅能够选拔一批人才,发观一批人才,储备一批人才,而且可以激励大批人才,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坚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搞好思想发动,积极支持参与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加强对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市委成立锦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刘志强同志任组长,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佐仁同志任副组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刘孝斌,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杨殿权,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杨志刚、张国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长王孝同志为成员。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公选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殿权同志兼任。为了使这次公选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由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公证处组成监察公证小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刘孝斌同志任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徐俊丰,市公证处主任李景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从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公证处抽调部分人员担任。
市公选办地点际问题,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3、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4、具备拟任职务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 (二)资格条件
1、报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杜察长职位的干部,年龄应在42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县级领导职位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市)区长、主任助理职位的干部,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县级领导职位的干部,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报考县(市)区长、主任助理职位的干部,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及相应的外语水平。
3、报考县级领导职位的干部,应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院校和科研单位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曾担任过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现改任非领导职务的也可报考);在国有(含改制)大型企业担任中层正职、中型企业担任党政正职或在国有(含改制)大型企业担任中层副职、中型企业担任班子副职、小型企业担任党政正职两年以上;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工作满两年以上。
报考县(市)区长、主任助理职位的干部,应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院校和科研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一年以上;在国有(含改制)大型企业担任中层副职、中型企业担任副职、小型企业担任党政正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 历、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4、报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位,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法律专业学历;报考市民委副主任职位的应是少数民族。其他职位不限。 5、报考县级领导职位,面向全省;报考县(市)区长、主任助理职位,面向锦州地区。
6、身体健康。 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1、 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将通过辽宁日报、锦州日报、锦州晚报、辽西商报和锦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有关事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中省直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分别设立报名站,负责组织报名和报考者思想政治素质、资格条件的把关。市委要求,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干部经组织推荐,要应报尽报。锦州地区以外报名者,可直接到市公选办报名。报名时间从3月12日开始,到3月24日结束。报名时,报考者可申报3个公选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本以及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6张。各报名站统一将报名者的有关材料报送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由市公选办负责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3月25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按报名者填报的第一志愿,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报名情况。3月25日至3月27日,报名者在3个志愿中进行调剂,确定一个报考职位。对经过自愿调剂后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公选职位予以取销,报名者可改报其他公选职位。
2、统一考试,择优筛选。拟于4月3日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和外语考试,报考县级领导职位的干部只考应知应会知识一张试卷,报考县(市)区长、主任助理职位的干部考应知应会知识和外语两张试卷。根据中组部下发的《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大纲》,应知应会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写作、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外语笔试,考英、日、俄三个语种,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一个语种考试。笔试后,对两张试卷成绩均超过及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根据笔试总分数,按每个公选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历评价的人选,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进入资历评价的人员名单。
3、资历评价,初定人选。4月上旬,各报名站负责报送进入资历评价人员的档案及相关材料,经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审核后, 由市委组织部组织有关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组成评委会,根据进入资历评价范围人选的本人档案和有关材料,按照统一标准,采取逐项量化评分的办法.对其受教育程度、任职情况、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为客观公正和全面准确地考察和评价干部的德才素质和工作表观,要把进/、资历评价范目人的笔试成绩带入资历评价阶段,将其笔试分数与资历评价分数按5:5的比例计入百分制总成绩,再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进入考察人选名单。
4、组织考察,确定人选。由市委组织部抽调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若干个考察组,于4月中旬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在此基础上提出拟任职人选名单,形成相关材料。之后,各考察组分别向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汇报人选情况,由市委组织部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县(市)区长、主任助理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的任职手续。
5、培训上岗。4月下旬,对公开选拔上来的领导干部进行为期一周的任职前培训。 五、管理和使用 l、对公开选拔上来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
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考察,经考察胜任现职的,办理转正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试任职级和待遇,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2、县(市)区长、主任助理职务为正科级,是中共党员的任各县(市)区政府党组成员或工委委员。
3、按干部管理权限,各县(市)区委负责对县(市)区长、主任助理进行日常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 4、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组织领导 这次公选是市委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一次重要实践,是从组织上保证加快振兴锦州老工业基地的客观需要,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决心。通过公选,不仅能够选拔一批人才,发现一批人才,储备一批人才,而且可以激励大批人才,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坚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搞好思想发动,积极支持和参与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加强对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市委成立锦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刘志强同志任组长,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佐仁同志任副组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刘孝斌,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杨殿权,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杨志刚、张国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长王孝同志为成员。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公选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殿权同志兼任。为了使这次公选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由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公证处组成监察公证小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刘孝斌同志任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徐俊丰,市公证处主任李景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从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公证处抽调部分人员担任。
市公选办地点:中共锦州市委109房间 地 址:锦州市凌河解放路5段2号 电 话:0416-2131038 0416-2125267
传 真:0416-212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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